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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4-27 点击:
                  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激励全体教师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四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5〕1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对象是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处级以上(不含处级)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推荐。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10名,师德标兵评选名额2名。
二、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3.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4.近两年内学评教成绩均为优秀,且名列本单位前30%,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均为B以上且至少一次A。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宣传部、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2.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候选人,由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组织师生进行网络评选。
3.评选委员会听取候选人事迹介绍,结合网络评选情况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在校级师德先进个人中择优评出校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名,推荐省级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4.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结果、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党总支(直属支部)领导下,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把师德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与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结合起来,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是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要坚持高标准,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推选出来。
3.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东方学院2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所在分工会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表内填写8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同时撰写被推荐人公示材料3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上述材料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上述材料电子版及1张一寸照片请于5月9日前发至邮箱gh@zufe.edu.cn,纸质材料送至校工会办公室(文化中心203)。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校工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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