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16)

时间:2016-04-13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厅课题2016年第一次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16519,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年度进展管理和结题管理,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上一条:2016年度中共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委托课题招标公告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