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5-04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厅课题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15518,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年度进展管理和结题管理,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手续。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5年度统一战线理论招标课题及投标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和创作工作量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