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2011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2-11-20 点击:

各有关二级学院:

2011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应于2012年底前结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结题,必须在学校认定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2.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并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上材料一式3份(2份留学院,1份交研究生处),并于2012年11月28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于12月5日前将结果及结项报告报研究生处。

4. 研究生处审核后,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予发放。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2011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处

2012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2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2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