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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学生有关班级:

2010级(含双专业)、2012级专升本学生即将进入大学最后一个学年的学习,为帮助2014届毕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二级学院对照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组织、指导学生检查已获得学分的结构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采取学生自查、学院协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毕业资格预审,学生应于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前将《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学生所在学院(双专业学生交双专业所在学院),学院及时将情况汇总后交教务处。

为更好地做好2014届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填写表格前,各二级学院召集学生进行预审指导。

2.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上设置的课程与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进行核对,并将与指导性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修读要求不符的情况登记到《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中,学生根据“自查表”的说明要求进行填写。

3.公共素质板块课程——模块的修读要求按照文、理进行划分,文科类专业包括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专业;理工类专业包括理学、工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金融工程专业。

在满足各自专业公共素质板块学分要求的情况下,在现设的九个公共素质板块中(自然科学板块、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板块、社会科学板块、人文科学板块、艺术与体育板块、外国语板块、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板块、经济管理板块、校际选修板块),文科类专业必须获得限定的三个板块的学分:自然科学板块(2学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板块(2学分)、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板块(2学分),理工科类专业必须获得限定的三个板块的学分:社会科学板块(2学分)、人文科学板块(2学分)、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板块(2学分)。

4.任意选修课——培养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置课程,需要从其他学科或专业开设的课程中进行选课来获得学分,不得修读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任意选修课学分的取得方式:学生在满足本专业教学结构及学分分配总表(“任意选修”课程层次除外)中规定的各课程(实践)环节最低学分以外超出的有效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的学分。

5.大学英语——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提前完成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学生, 未修级别的大学英语学分由学生自由支配去补足。

6.双专业——免修学分最高限额为双专业课程总学分的25%(2009级为50*25%=12.5学分),具体详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64 号)。

上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浙江财经大学学科竞赛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2012-2013-2学期关于要求核对学生修读学分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