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学生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0-12-21 点击:

浙财院〔2010122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将于20106月至20114月举办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具体实施。

三、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1. 参赛资格。凡201171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 参赛作品。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字数在8000字左右。

3. 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

4.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

5.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6.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06月至9月)

各学院动员学生积极参赛,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立项,组织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指导,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开展社会调查。

2.各学院竞赛阶段:(20109月至12月)   

各学院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初赛,选送出若干作品参加校级竞赛。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3.校级竞赛阶段:(201012月至20113月)

学校对各学院选送作品进行复赛和决赛,评选出校级获奖作品。

4.组织参加省级竞赛阶段:(20113月至4月)

    校级竞赛获奖作品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选送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全省及全国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彰显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窗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把竞赛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促使全校关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扩大活动在校内和学生中的影响。

竞赛相关资料可到团委网站下载:http://cyqn.zufe.edu.cn/挑战杯专题,竞赛相关信息将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附件:1.《参赛作品汇总表》

2.《作品申报书》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  竞赛

浙江财经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年6月25印发


汇总表.doc
挑战杯作品申报书.doc

请各代表队讲作品于12月28日前交给学院学生会学术部,负责人:汤权:15158007263(561751)

上一条:转发《关于各二级学院(部)、东方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