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省部级教师荣誉获得者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10-08 点击:
关于做好省部级教师荣誉获得者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东方学院:

近年来新进教职工较多,学校对教职工所获荣誉统计不全,为了做好校庆有关工作,树立典型,目前开展省部级及以上教师荣誉获得者的统计工作。省部级荣誉称号是指证书落款盖“国徽章”的荣誉称号,如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德育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功勋教师等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将获得者的相关证书于1011下班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老师,电话:87557038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4108

上一条:转发《关于2014年下半年教职工探亲路费及保育费报销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科技厅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