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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开学初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9-11 点击:
                         关于做好开学初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开学前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观潮期间安全工作
        正值中秋之际,一年一度的“观潮节”即将来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观潮时节的安全工作,积极宣传观潮安全知识。观潮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注意做到以下三点:
 1、要摸准潮水的“脾气”。对钱塘江潮水的涨落规律、习性,特别是潮水的危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
 2、涌潮“可远观而不可近玩”。观潮要选择安全区域和地段,注意警示标志,遵守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要越过防护栏到河滩、丁字坝上去游玩、纳凉,不要为追求视觉效果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3、掌握自救的方法。面临危险不要惊惶失措,要迅速、有序地向安全地带撤退,并立即向周边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呼救。撤离时,不要为了抢救财物而失去自救时机。万一落水或被潮水击打,要尽量抓住身边的固定物,防止被潮水卷走。周边人员在看到有人落水的紧急情况下,要迅速采取救援措施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二、认真开展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等重要部位和重点单位,要认真查、反复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三、切实抓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
秋季开学期间是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易发期,做好卫生工作全面检查。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副食品店,学校的自备水和饮用水设施及学校的环境卫生情况做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四、多形式开展开学安全教育
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校园网、安全讲座等宣传阵地和方式,重点开展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心理健康、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各单位在组织好新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的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加强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17日前报送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至学校保卫处,联系人:黄迪。电话:86735746。邮箱: bwc@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保卫处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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