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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05-18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创先争优推进会精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扎实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相关准备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自查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自查督查安排
5月25日前,各级基层党组织完成自查。
5月25日至6月初,学校组建督查组,对各党总支(直
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
    二、 自查督查内容
1、动员部署和营造氛围情况。重点是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和措施情况;层层动员部署情况;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情况。
2、“对标晋位”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是否按照既定整改措施,进行对标整改,晋位升级。根据浙财院党[2012]8号文件规定,“对标晋位”工作计划在6月10日前完成。
3、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履诺和督诺情况。检查各基层党组织是否按照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六有标准,党员按照 五带头标准进行承诺;承诺是否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履诺情况是否实行动态公示、跟踪管理,承诺事项兑现完成后予以销号。
4、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率先开展“三联系”活动;是否与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并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是否定期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查点评;能否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中创先争优。
5、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情况。检查二级单位尤其是校级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否推动建立“党员之家”;是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富有长效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是否开辟党建专题网页,并充分利用微博、QQ群等加强党建网络阵地建设。
6、推动党支部建立工作制度情况。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是否指导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着手制定1-2项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
7、各类台账建立情况。检查各级党组织是否建立创先争优年度活动计划总结台账、相关会议资料台账、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台账、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和党员参与情况台账、督导评议台账、典型示范台账;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台账等。
三、   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主动加强与督查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确定专人与督查组进行联络,及时提供本单位(部门)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材料,为督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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