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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04-19 点击: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2010年以来,我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建设浙江财经大学目标,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省高校和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范围

(一)校级创先争优“两优一先”评选范围

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岗位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有两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基层党务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从事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工作的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应向基层一线倾斜。注意推荐窗口和服务岗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优先推荐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党建工作示范点”、获得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的党组织和党员。

(二)省高校创先争优“两优一先”推荐范围

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对象重点是二级学院(系)、机关及以下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先推荐获省委教育工委“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的党组织和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注意推荐窗口和服务岗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曾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曾被授予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也尽可能减少重复推荐。

(三)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范围

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从各校党委、今年已被推荐为全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各校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党组织倾斜。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并已被推荐为全省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在已获表彰的省级“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中推荐产生。

二、评选推荐的名额

(一)校级创先争优“两优一先”评选名额

学校拟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15 个,优秀共产党员85名(其中教职工党员50名,学生党员3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10 名。

(二)省高校创先争优“两优一先”推荐名额

推荐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其中,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按分配名额的12推荐初步名单(其中一线党员比例不低于50%),即可推荐4名(其中一线党员不少于2名)。

(三)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推荐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和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名。

三、评选推荐的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创先争优活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党员群众参与热情高;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创先争优,凝聚力、战斗力强;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充分到位,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学习氛围好,学习效果明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党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党员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满意度高、对党员认可度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群众所公认;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带动身边群众创先争优,受到党员群众的赞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注重党建工作创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工作成效明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次评选: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在平安校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或者在相关单项考核中未达标通过的;各级各类考核不合格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群体性事件,对学校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受到校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近两年党建工作考核列后20%的;有关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四、评选推荐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具体推荐名额见分配表)。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推荐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的优秀党员。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在充分征求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直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出推荐顺序报党委组织部。在推荐校级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同时,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名省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组织部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推荐的创先争优“两优一先”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并听取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学校成立评优推荐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部分党代会代表或教师党员代表等人员组成。评优推荐小组召开评选推荐会议,确定学校创先争优“两优一先”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省高校创先争优“两优一先”初步推荐建议名单和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初步推荐建议名单。

创先争优“两优一先”建议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被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

五、工作要求

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激发党组织活力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把推荐工作抓紧抓好。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重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把事迹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献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推荐上报材料(一式1份,附电子版)请于424日(周二)下班前报送组织部。联系人:林凡,联系电话:87557034,邮箱:zzb@zufe.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财经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浙江财经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浙江财经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浙江财经学院创先争优“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6.省高校创先争优先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一二年 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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