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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与寒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12-27 点击: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与寒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过一个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节日,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荣辱观引领风尚,增强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节俭意识、廉洁奉公意识。加强廉洁自律宣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努力使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二、提倡节俭过节,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自觉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引导师生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单位在节日和寒假期间确需举办的活动,必须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尽量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单位负责经费支出审批的领导和财务部门要切实把关,坚决杜绝各种违反规定的支出。

五、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而且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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