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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11-16 点击:
关于做好2011年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工作建设,结合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做好校内年终考核工作。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决定从12月5日起,对各部门、各单位2011年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综治工作)进行年终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综治工作)总结、深化“平安校园”工作考核自评表等书面材料,电子文档资料发送至bwc@zufe.edu.cn。校综治领导小组在 12月5日—15日期间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
二、检查考核依据
检查考评依据 [《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2011]104号)的通知精神,本次考核以重新制定的《浙江财经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量化考评细则》以及校长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的综治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三、检查考评组组成
检查考评组由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组成,分二组。采取集中汇报,重点检查、查看日常综治台帐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
组长:王宇航
成员:江红彪、钟平、华金才、沈鑫泉、朱群丹、何淑贞、曹超、李训茂、陈春光、李一兵。
受检对象是教学(研究)单位:包括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人文学院、信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艺术学院、70200app永利、体军部、成教学院。
现场检查内容是:所在单位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以及台帐是否齐全完整等。
第二组:
组长:朱根弟
成员:许世甫、杨菊红、余慕鸿、朱丹、张美华、刘炳杰、张守凯、叶东惠、李晔、任延成。
受检对象是管理服务部门(单位):党院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工会、学生处、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离退休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学报编辑部、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MBA教育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文华管委会。
其中重点受检的对象是:党院办、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公共事务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总公司。
四、考评先进名额产生办法
此次年度综治考评,分教学(研究)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单位)进行。先进单位设12个名额,其中教学(研究)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单位)各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先进个人设24名,其中教学(研究)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单位)先进个人各12名。本次考评结果纳入学校年终总考评。
先进集体的评比:由单位、部门自行申报,结合检查考评组综合考评得分情况,按教学(研究)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各提出六个候选名单,提交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产生。
先进个人的评比:由教学(研究)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推荐一名候选人,提交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产生。
                                 
 浙江财经学院校综治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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