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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1届毕业班毕业前重修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2011届毕业学生各班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1届毕业班毕业前重修考试定于第12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于59日(周一)至513日(周五)进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考试纪律

1、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携带身份证的考生,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证明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并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

2考生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除必备的文具用品、试卷上规定允许使用的工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不得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座位。如有将手机带入考场,须在开考前按监考人员要求放置到指定位置,否则视为违纪。

3、考试期间,考生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考试举报监督电话:(057187557061

三、监考要求

1注“*”部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西)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认真彻底清理考场,指定考生座位顺序,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

2监考过程中,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监考人员须知》要求认真监考,仔细核对考试课程名称和学分,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袋上相关栏目,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3、考试期间实行总监考和巡考制度,对监考人员履责情况、考试纪律进行巡查。对监考失职人员,按《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成绩报送及录入

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 http://172.16.8.14/show.aspx?id=5035&cid=174

2、请各卷教师于518日前将毕业前重修成绩(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

3、请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于520日前将毕业前重修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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