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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1-09-09 点击: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96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纪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纪发〔201124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 各部门、各单位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对相关问题核查、处理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11月中旬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重点督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至915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部署等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自觉纠正,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自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在915将自查情况以表格形式报送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其中,各部门、各单位填报《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自查表》(见附件一),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自查表》(见附件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材料,提高思想认识。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 “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自我检查,促进廉洁自律。

(二)重点督查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

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纪委将组织党办、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分组开展重点督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面不低于学校部门和单位总数的30%,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

(三)整改落实阶段(截至11月中旬)

针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检查工作由学校纪委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明确要求,抓好落实,促进《廉政准则》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得到全面、深入、持久的贯彻执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认真落实整改。专项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贯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不自觉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制定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从严要求,落实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开展自我检查,自觉纠正存在问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遵守《廉政准则》的表率。

3.深化工作成效。要认真分析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其产生的原因,注意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

其他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工作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 87557163

邮箱:zjjs@zufe.edu.cn

附件一: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自查表

附件二:浙江财经学院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自查表

附件一

浙江财经学院

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自查表

部门(单位):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

次(个)数

备注

组织学习宣传

《廉政准则》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

党支部专题学习情况

开展讲党课情况

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

参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情况

其他学习情况

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治理违规收受礼金情况

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情况

治理利用职权谋取

不正当利益情况

执行《关于领导

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应报告人数/实报人数

应述职述廉人数/实述人数

未按要求如实报告的人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上一条:转发《关于对2011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