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茅铭晨教授的论文《“行政决策”概念的证立及行为的刻画》于2017年6月5日发表在《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6期。
该文认为,尽管“行政决策”已被大部分学者作为法学概念使用,而且学者们也从各自的角度对它进行了颇有见地的学术表达,但仍未形成共识。在实行以行政行为为对象的行政程序制度和以行政行为为“通道”的行政诉讼制度的我国,是否能够确保“行政决策”概念的成立和“行政决策”作为一类独立的行政行为,关系到能否实现对行政决策的法律规制。该文指出,层层剥离对“行政决策”概念的各种“证伪”理由之外壳,便可看到“行政决策”这一特有行政现象的真实存在,经过抽象后,其可以以法学概念的形式加以表达并进而通过入法成为法律概念。该文在概念证立的基础上,梳理了行政决策的类型,刻画了行政决策行为的特征、法律属性及其与相关行政行为界分的边界,论证了行政决策行为在行政行为体系中的独立地位。由此,为构建行政决策法学理论大厦及实现行政决策法治化铺垫了基石。